【典型案例】
孙某,中共党员,某大学某教研部讲师,承担《形势与政策》《大学生职业规划》等课程。孙某认为这些课程比较边缘,因此在教学上不认真、不负责,主要表现在以下“三不”。一是课前不备课。用多年前的课件上课,自称“一套课件用一生”“一张讲稿走全校”。二是课上不用心。上课照着PPT或教材照本宣科,与学生不互动、不交流,不认识一个学生,甚至出现上课十几分钟后才发现走错教室等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。由于准备不足和照本宣科,经常出现一个半小时的课不到一个小时就讲完的现象,上完课后即便未到时间也立即下课。学生普遍反映孙某的课毫无指导价值,多次向教务处投诉。三是课后不指导。孙某主讲的《大学生职业规划》课程,有课后辅导、答疑释惑、疏导学生就业考研压力等要求,但孙某拒绝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,对通过其他途径找到联系方式请教咨询的学生,一律以下班没有解答义务等为由拒绝回答。
孙某的上述教学行为,多次被教务处督查指出并要求其整改,但孙某不以为然、我行我素,声称学生故意挑事,自己授课没有明显问题。
【案例评析】
孙某身为高校教师,理应遵守职业道德。孙某的上述行为表现,属于典型的敷衍教学行为,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,系不正确履行教学职责行为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四十九条(不正确履职行为)予以处理。此外,根据孙某行为的具体情节和后果及其屡教不改的态度,学校党委和人事部门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三十七条第(一)项(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),给予相应行政处分、调离教学岗位甚至解聘处理。
教学是高校的主责主业。本案例中,孙某身为高校教师,自我边缘、甘于“躺平”,以在编和资历为由有恃无恐,“一套PPT用一生”“一张讲稿走全校”,严重损害了高校党员职工形象。同时,孙某承担的《形势与政策》《大学生职业规划》两门课程,关系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后续就业指导等重要问题,而孙某虚度光阴、怠于履职,造成严重不良影响,从孙某的行为本质上看,系不正确履行教学职责行为,违反工作纪律。
来源:中国方正出版社